早熟但無知 15歲女懷孕無人理

胎死腹中 血染教室
23/0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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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死腹中 血染教室

一對由小學認識的兩小無猜,至去年9月發展成小情侶關係,兩人同在北區一中學就讀初三年級,去年男的16歲,女的僅14歲,兩個月後,女生在男生家中發生性關係,今年1月,女生證實懷孕,告知家人及男生,詎料兩方竟無善後措施,而女生不懂處理下,繼續上課,其間照常與男生發生性行為!

至上周五(18日),女生在教室內突發下體流血,一室震動。女生母親接獲通知後攜女兒到醫院檢驗,發現是流產,孕育八周胎兒已死亡,由於女生未成年,警方接報後昨日拘捕一名17歲男生,他涉嫌觸犯《刑法典》第168條「姦淫未成年人」,若罪成最高刑罰是監禁四年。

女生與16男生擦出愛火花後,在沒有性知識情況下任意妄為,結果女生日前竟在教室內流產。(設計圖片)

這宗早熟但無知、結果「搞出人命」事件,發生於本月18日,地點是澳門半島北區一所中學,當時14歲女生與16歲男生是初中三年級同級同學,當時女生在教室內突感不適,未幾鮮血由她下體汩汩流至地上,同學們見狀嚇得慌惶失措,教師接報後連忙召喚救護車,同時知會女生家長。

「經手人」最高可判監四年

女生母親迅速趕抵校園,陪同女生往山頂醫檢驗,醫生證實女生是流產,但腹中八周的胎兒已死亡。由於女生今年僅15歲,院方即時知會治安警察局處理,而治安警察局鑑於事態嚴重,馬上將案件交司法警察局跟進。

由於女生初時不太願意合作,司警調查時亦頗費周章,後經多方蒐證,於本周一(21日)將涉案「經手人」,即案中17歲同校男生拘捕,他涉嫌觸犯《刑法典》第168條「姦淫未成年人」。一旦罪成,最高可判處四年徒刑。

重遇後擦出愛火花

這宗早熟小情侶見事情無法掩飾,只有如盤托出經過。原來,兩人自小學已認識,但小學時情竇未開,彼此相熟卻無實質情侶關係,隨著兩人之後在北區同一中學就讀,感情日漸加深,到了初三年級,兩人已發展成情侶關係,由於男生年紀較大,血氣方剛下終與女生在去年11月達致親密關係,據兩人表示,當時並無使用安全套。

家人及男生均懶理

兩人之後如膠似漆,多次偷嚐禁果,由於兩人性知識極度貧乏,女生今年1月發現月經沒有到來,懷疑已懷孕,於是往藥房購買驗孕棒自行測試,結果證實懷孕。女生慌亂下告知家人及男生,但讓人心寒的是,無論是女生家人及男生,都沒有善後措施。

懷孕後照舊上床

更心寒的是,男生在得知女生懷孕後,上月竟然仍與她發生兩次性行為,而女生仍願意接受,其間男生雖有使用安全套,亦於事無補。女生在無助及無知情況下繼續上學及生活,至上周五上課時腹中塊肉流產,一地鮮血遂揭開這段少不更事經歷。事發後,警方已通知校方及教育暨青年局,又呼籲家長關注子女的交友行為,以及向他們灌輸正確性觀念和知識。

學校教授「樣版」性知識 網絡年代 色情資訊唾手可得

鮑思高青年服務網絡行政總監葉永強表示,過去學校在性教育的工作上做了一定功夫,但仍未受到重視,老師其實可以做的工作有限,例如教授性知識的公民堂經常顯得不重要、被忽略。

家長方面,葉永強指出,坊間有不少課程讓父母學習如何教育子女性知識,但並不受歡迎,家長在相關方面知識同樣不足,如何能夠教導子女?他呼籲家長學習更多培育方式,與孩子建立良好溝通方式。

葉永強又稱,現時自由主義比以往盛行,不只青少年,整個社會對性的觀念較過去都要開放,但青少年現今容易從互聯網上接觸到各類色情資訊,他們比較難判斷訊息的好與壞。所以,學校、家長的聯防工作顯得非常重要。

本報去年中曾就青少年「性」問題,訪問了聖公會北區青年服務隊,服務隊主任許秀珍(右)、助理主任庄玲玲(中)及氹仔青年服務隊隊長潘翠嫻(左),均具有多年處理本澳青少年問題的經驗,其中潘翠嫻更專注青少年親密關係輔導工作,處理無數青少年與性有關的問題。她們均稱,只要成年人願意持開放態度,會發現他們敢於發問且願意分享疑惑。(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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