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陳華強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表示,交通事故引致傷亡的事件時有發生,當時人一般都會透過刑事法庭處理民事索賠,建議政府應鼓勵市民多採用保險及私人退休基金爭議仲裁中心,解決交通事故賠償問題,舒緩法院壓力。
行政長官崔世安回應指,本澳現時有五個針對不同領域的仲裁中心,除了消費爭議仲裁中心在 1998年至 2016年處理了583宗案件外,其餘四個仲裁中心處理的案件寥寥可數,體現廣大居民在心理上仍未接受透過仲裁中心進行調解,居民習慣以法庭解決爭議,政府會思考如何發揮好仲裁中心,推動社會更廣泛使用仲裁,從民事途徑解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