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36巴士車長被「落鑊」

交局一哥「放蛇」 兩車長衝燈斷正
17/0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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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三間巴士公司與政府的合約今年7月到期之際,有關巴士車費調整、巴士車長涉及斑馬線的嚴重車禍、全職與兼職爭拗等事件,近期引起社會高度關注,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昨日在介紹本周六實施的巴士加價記者會上透露一項頗為「驚人」的消息,原來由今年初至本月1日,短短的約100日裡,三間巴士公司合共36位車長,因駕駛安全問題被解僱及離職。

這36名間接或直接被「炒魷」的巴士車長,主因涉及衝紅燈、追尾、胡亂切線、撞倒死物等,林衍新又透露另一則有趣「內幕」,原來林局去年一星期內乘坐兩間巴士公司的巴士,發現兩位車長都有衝紅燈,這個不經意的「放蛇」結果令林局大怒,「我當日即刻叫晒佢哋啲管理層,我畀一晚時間佢哋通知晒所有司機,若有發現巴士車長衝紅燈會即時開除!」

交通局昨日就本周六巴士加價召開記者會,期間強調未來對安全紀錄良好的巴士公司,可優先取得新路線。 (袁金秀攝)

今年初至今接連發生三宗涉及巴士在斑馬線的嚴重車禍,造成兩死一重傷事故,令大眾再度關注巴士安全問題。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下圖)昨日在記者會上多次強調,駕駛巴士要安全第一,當局和三間巴士公司均高度重視巴士安全,近年對安全駕駛提出各種規定,包括限制巴士車速、對衝燈零容忍、禁止車長駕駛時使用手機、免提裝置及飲酒等。

「炒魷」車長新福利居首位

談完加價問題,林衍新接著提到巴士安全問題,他稱,現時本澳交通意外主要原因為追尾、切線、撞到死物等。由今年初截至本月12日止,三間巴士公司合共有36位巴士車長因駕駛安全原因離職及被解僱,遠較去年全年的32位多(當中有23位屬新福利巴士公司車長)。

他又透露,三間巴士公司合約於今年7月底到期,當局未來與三間巴士公司簽訂新合約時,會構思對安全紀錄良好的巴士公司,可優先取得新路線。同時,當局爭取於今年5月在巴士上安裝監察車長駕駛行為的車聯網裝置。

車長行車禁用「藍牙」耳機

林衍新又提到,當局對巴士車長有嚴格要求,巴士班次、服務等會放在較後位置。他舉例稱,兩年前已要求巴士平均車速減到每小時50公里,有些路段更要求減到每小時30公里;此外,巴士車長駕駛時除了禁止使用手機外,亦禁止使用免提裝置。

同時,當局亦要求巴士車長無酒精駕駛,根據現時《道路交通法》有「受酒精影響下駕駛」的規定,只要司機每公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等於或超過0.5克,便屬於「受酒精影響下駕駛」,禁止在公共道路上開車,而巴士車司要求為0克,避免因酒精影響駕駛安全。

林局兩次「放蛇」睹車長衝燈

林局又稱,對巴士「衝紅燈」零容忍,昨日他向傳媒講述搭巴士經歷,「我去年試過一星期內坐兩次巴士,兩間巴士公司司機都有衝紅燈,我當日即刻叫晒佢哋啲管理層,我畀一晚時間佢哋通知晒所有司機,若有發現巴士車長衝紅燈會即時開除!」現時巴士上均有監察設備,司機的所有行為都會被紀錄。被問到會否引入巴士車長持證上崗制度,他稱會持開放態度。

交通局局長林衍新昨日透露,對於巴士車長衝燈「零容忍」,又指去年兩次坐巴士,兩次都有車長衝紅燈,即時通知三間巴士公司管理層,再有車長衝燈會即時「炒魷」。 (設計圖片)?

撞死人車長被停職

氹仔嘉樂庇總督馬路前天(15日)再發生奪命交通意外,涉事的巴士公司新福利副總經理李啓見昨日出席記者會後受訪稱,對事件感到遺憾,涉事59歲巴士車長入職27年,目前每日工作時間約九小時,過去兩年的安全紀錄良好,事發時剛開工兩小時,事發後已被即時停職,同時已被警方扣查。

他又稱,新福利上月亦已安全檢測巴士4,000架次,未來會持續加強安全管理,並會盡快為所有巴士裝上監測系統,以及完善監控中心,實時監控巴士安全及車長行為。另外,公司亦會對車長駕駛安全,進行評分。

大年初一那場爭議車禍九歲童兩度開腦 左臂恐難癒

2月16日大年初一下午2時許,發生於提督大馬路與雅廉訪大馬路交界(近南益工業大廈門口)的一宗嚴重車禍,導致一名本澳九歲男童軒仔腦部重創,事件至今已漸被世人淡忘,但軒仔的父母,在剛過去原本喜慶的新春節日裡,卻是心如刀割。

軒仔前天剛動完第二次開腦手術,據軒仔父親譚先生昨日向本報記者稱,兒子仍處半清醒狀態,又引述醫生指,兒子的左手活動機能,將來會大受影響……據昨日探望軒仔的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委員陳桂舜稱,車禍現場的人行橫道,與車輛前進的「緩衝帶」(通常是黃格仔)距離太短,不合國際標準,即使有人「衝燈尾」,亦有足夠時間煞車,避免慘劇發生……

由提督大馬路高空俯瞰,可清晰看到肇事人行橫道,與巴士過燈後撞倒男童的距離,到底誰是誰非,有待警方調查。紅圈為車禍位置。紅箭咀代表巴士當時直行路線。 (梁啟迪攝)軒仔上周五大年初一遭遇車禍的現場,是高士德提督大馬路雅廉訪大馬路交界(近南益工業大廈門口)的人行橫道,當時一輛由60多歲姓黃男車長駕駛的新福利大型巴士,沿提督大馬路由西至東行駛,至上址時,姓黃車長聲稱有人沒有按人行橫道燈號橫過馬路,他收掣不及將對方撞倒。

究竟是軒仔不按燈號橫過馬路,還是巴士車長「衝燈尾」,現場的「天眼」監控錄影,當可提供有用資料。 (梁啟迪攝)

新春的一場飛來橫禍

但軒仔父親譚先生昨日向本報記者透露另一版本的車禍經過。譚先生憶述,當日下午2時35分左右,他們一家四口正在事發地點的人行横道燈位等候横過馬路,「當軒仔看到人行綠燈仔亮起,隨即起步,但不夠三步距離,一輛新福利大巴亦到達軒仔的位置。」他表示,肇事巴士車速很高,亦没有煞車,巴士左前方車頭撞向軒仔右後背,軒仔即時倒地不起。

肇事巴士當時沿提督大馬路由西往東行駛,據軒仔父親稱,兒子其時在人行橫道見燈號轉綠,行出三步便遭巴士撞倒。 (梁啟迪攝)譚先生續稱,「被撞之後,巴士仲要衝過咗軒仔倒地位置大半個車位,才能煞停下來!」他即時跑向兒子,安定他的情緒後馬上報警。同時間,軒仔媽媽十分激動地跑向軒仔,譚先生當時不清楚兒子傷勢,害怕妻子弄傷他,不讓她觸碰兒子。當時兒子還算清醒,但鼻孔已經有血流出來,不停地叫「個頭好痛!」直至上救護車後不久,便失去知覺。

軒仔被送往鏡湖醫院後,醫生認為軒仔有顱內出血情況,立即為他進行手術救治。

惟經六日在醫院經悉心治理,但軒仔情況仍未見好轉,醫生前天(21日)決定為軒仔動第二次開腦手術,清除顱內瘀血。

軒仔事發後在鏡湖醫院留醫六日,前天第二度動開腦手術,處半清醒狀態。(資料圖片)

二次手術後 父親的叮嚀

昨日醫生向譚先生解釋,軒仔因腦部受損,未來可能要面對左手不能活動的最惡劣情況。連日為照顧兒子身心俱疲的譚先生聞言,昨晚向兒子的左手做簡單測試,結果手部有反應,並能緩緩地抓住爸爸的手,但左腳的腳趾、小腿、膝蓋等地方,均沒有反應,只能作出手部動作回應。軒仔被撞至今,仍然不知自己身處醫院,譚先生只好向兒子交代一句:「你要好好聽醫生護士的說話。」軒仔此時才懂得點頭回應。

自軒仔出事後,社會文化司轄下包括衛生局、社工局及教青局亦即時向軒仔家人提供協助,並暫時支付所有醫療費用;而學校方面,亦有為與軒仔友好的同學,作出心理輔導安排。

緩衝區距離不合國際標準 學者指亡羊補牢未為晚也

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委員陳桂舜昨日到醫院探望軒仔,他表示,由於警方正就事件展開調查,暫不評論究竟是司機衝燈還是軒仔亂過馬路。但他就提督大馬路與雅廉訪大馬路交界的十字路口設計,作出分析,直言當中的確存在不少安全隱患。

本報記者昨日與身為工程師的陳桂舜到現場了解現場情況。陳桂舜(下圖)稱,該十字路口的交通燈位置過前,燈位與人行橫道相距只有約30米距離,根據英國標準,燈位與人行過路設施應有至少40米距離作有效緩衝,即使有司機「衝燈尾」(即黃燈轉紅燈的瞬間,偷雞衝燈),司機亦有足夠距離,選擇煞停或加速經過。

陳桂舜又稱,如果有40米距離,假設以每小時40公里速度行駛,司機就有四至五秒的反應時間。但反觀現場的設計,交通燈停車位至少要後移十米,才能符合標準。如果現場設有更長的緩衝區,就算當時真的是軒仔突然衝出馬路,巴士司機亦能有足夠時間煞停,避免慘劇發生。

陳桂舜亦指出,該十字路口設置眾多指示路牌、交通燈柱、欄杆及花圃等,令行車視線受阻;而小朋友身型細小,可能甚至被完全遮擋,令司機反應不及。陳桂舜促政府改善馬路的行車環境,避免再有意外發生。

他補充,在道路交通設計的考量上,現時澳門沿用葡國的設計,以行人為最大優先,簡單來說就是車一定要讓人;相反,英國的交通設計標準是有行人最大優先權,所以車和人要互讓。

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梁世權(下圖)昨日接受本報訪問亦稱,澳門的行人過路設施往往設置在轉角或路口位置,盲點相當多,其實非常危險。建議把行人過路設施移到較中間的位置,並不要設置在轉角位置。他又指,提督大馬路是一條寬闊的大直路,車速相當高,除了增長緩衝區外,可以參考早前在林茂塘油站加設的減速帶,以降低車速,保障行人安全。

另外,事發地點設置「天眼」系統,陳桂舜稱希望警方可透過天眼系統錄得的片段,還原事實的真相。警方則呼籲目擊者,或能提供對該宗交通意外有關任何資料之人士,可致電交通廳,電話:28374214,與值日官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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