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國安法》屬框架法律

黃司稱會研究相關配套法規
15/0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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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司稱會研究相關配套法規
黃司稱會研究相關配套法規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日出席「國家安全教育展」開幕禮後接受訪問時表示,正研究本澳現行《維護國家安全法》(俗稱《國安法》)的相關配套法律法規,包括將來是否需要設立決策及執法機構。

司長黃少澤受訪時表示,會研究配套法律法規完善《國安法》。 (陳宇東攝)

黃少澤表示, 因本澳現行《維護國家安全法》在2009年立法,只屬框架性法律,在執行上需要細則性法律及法規配套。現時《國安法》沒有程序上的法律及執行機構,誰來調查、誰來執行沒有相關規定,為將來令法律落到實處,要定出相關配套法律法規,未來會適時向社會公布。

主禮嘉賓參觀展覽,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左)介紹展板內容。 (新聞局圖片)

黃少澤強調,現行《維護國家安全法》15條法律條文基本上不會作出修改,主要是研究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規。考慮到2009年與現時的社會環境已有很大差別,情況比之前複雜,尤其就國家安全所面對的環境已完全不同,面臨的挑戰也更多,所以在制定相關配套法律法規時,會思考更多方面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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