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各界聲嘶力竭「追殺」聲中, 氣象局前局長馮瑞權終於得到應有「報應」!政府發言人辦公室昨日公布馮瑞權及副局長梁嘉靜的紀律程序調查,科處馮瑞權撤職,但由於他已退休,故會中止支付其退休金四年,約400多萬元,而科處「神婆」副局長停職130日,但兩人仍可向行政長官提出聲明異議,或司法上訴。
前氣象局長馮瑞權被指在去年颱風「天鴿」襲澳期間有嚴重失職,政府昨日終公布對他的處罰。 (設計圖片)
行政公職局昨午舉行記者會,解釋公務員退休制度及紀律調查程序。(陳宇東攝)
馮瑞權由澳葡時代到特區政府,服務社會30年, 他2014年接受傳媒專訪時,提到自己進入氣象局不久,就遇上一個颱風,他為了趕回氣象局,「爬過一棵又一棵倒下的大榕樹,吃力地前行……」又稱:「幹這一行,無論颳風下雨,都必須堅守崗位,各項監測工作必須如常進行!」惟他後期卻變成躲在家中電腦桌前「監測風雨」,當年不懼風雨的豪情,漸被顢頇侵蝕,終成為特區成立以來,首位被撤職的局長。
政府發言人辦公室昨日公布,由行政長官成立「8·23風災專案調查委員會」中有關氣象局前局長及前副局長的紀律程序已完成,行政長官從預審員提交的報告中得出如下結論:該兩名人員因有過錯地未以有效的方式執行職務而須負上紀律責任。
因此,行政長官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決定加重處分:科處氣象局前局長撤職的紀律處分,由於其已處於退休狀況,處分為中止支付退休金四年,以及科處氣象局前副局長停職130日的紀律處分。
問責制打響第一炮
就有關事件,行政公職局聯同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及氣象局,昨午舉行「講解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制度及紀律程序」記者會,解釋公務員退休制度及紀律程序。
行政公職局代局長曹錦俊表示, 鑑於「天鴿」風災後氣象局前局長馮瑞權的退休問題,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及討論官員問責,當局就相關紀律程序及退休福利制度會作出全面檢討,並成立工作小組進行研究,以完善政府官員問責制度。
曹錦俊又指,雖然馮瑞權被處以撤職處罰,但由於他已退休,被中止發放四年退休金的處分,已屬在現行規定中的最高處罰,而當中涉及的金額約為澳門幣400 多萬元。至於馮瑞權會否被追究刑責部分,曹錦俊回應,要留待日後司法機關處理;但他又稱,按照法律,被撤職當事人仍然可以向行政長官提出聲明異議或司法上訴。
馮瑞權只捱「四年蕃薯」
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沙蓮達表示,退休和紀律是相互獨立程序,若紀律處分時人員已退休,人員仍需承擔相關紀律責任,若屬撤職,行政當局需將有關資料通知退休基金會,退休基金會按規定會中止退休金四年,中止期完結後依法重新發放,馮瑞權屬於這情況。沙蓮達又解釋,馮瑞權的工齡超過30 年及年滿55 歲,可申請「聲明退休」,無需獲得部門批准。
「神婆」副局被停職130日
另外,氣象局局長譚偉文表示,梁嘉靜(下圖)在辭任副局長職位後,已返回原有職位,擔任首席顧問氣象高級技術員,而局方待正式收到紀律程序通知後,將作出進一步跟進。他又指,現時氣象局正修改熱帶氣旋行政命令,以及作硬件改善工作,做好準備為今年風季作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