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氣象局前局長馮瑞權被撤職,被處分中止發放4年退休金。當局於下午舉行記者會,解釋公務員退休制度及紀律程序,指公務員被中止支付退休金四年已屬在現行規定中的最高處罰。
行政公職局代局長曹錦俊表示,鑑於「天鴿」風災後前氣象局局長馮瑞權的退休問題,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及討論官員問責,當局就相關紀律程序及退休福利制度會作出全面檢討,並成立工作小組進行研究,以完善政府官員問責制度。他又指在現行法律中,馮瑞權被撤職,由於他已退休,被中止發放四年退休金的處分,已屬於最高紀律處分,而當中涉及的金額約為400多萬元。另外有傳媒問及事件會否調查追究刑責部分,曹錦俊則表示要留待日後司法機關處理。
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沙蓮達表示,退休和紀律是相互獨立程序,若紀律處分時人員已退休,人員仍需承擔相關紀律責任,若屬撤職,按規定將導致被中止退休金發放 4年。沙蓮達又解釋,馮瑞權的工齡超過 30年及年滿 55歲,可自願聲明退休,無需獲部門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