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去年被揭發以取得勞務方式大量聘用工作人員,而在廉署在剛出爐的2017年年度工作報告中,文化局又被揭涉未經許可聘用外僱。
報告表示,在調查過程中揭發文化局在未有許可文件的情況下,同樣以取得勞務方式聘請兩名香港居民擔任演藝學院戲劇學校的課程導師。廉署認為,該兩名香港居民正式受聘於文化局,並非打擊非法工作規章中獲豁免許可來澳參加研討會等學術活動,有關聘用必須預先取得工作許可。廉署已將個案交由勞工局跟進。
另外,文化局轄下的音樂學院亦被揭校方強迫教師定額包銷音樂會門票。廉署認為,透過行政指令要求教師購買音樂會門票再推銷給學生或家長屬超出教師工作範圍,更對學生及家長造成無形壓力,某些教師在購入門票後直接棄掉,因此有關做法並無必然提高上座率。文化局回覆廉署表示認同,並制訂指引,避免再有同類事件。廉署2017年報披露八宗行政申訴個案的摘要中,文化局佔了其中兩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