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行政會昨日完成討論《的士規章》及公布法律草案內容,的士總會會長凌世威昨日接受訪問時表示,是次草案罰則相對較重,對違規行為足以起阻嚇作用,認為五年四次違規要「釘牌」爭議應不太,但建議當局能設立完善上訴機制,合理評估每個投訴是否事實全部,避免有「冤案」發生。
凌世威舉例,的士司機每日接觸不同客人,如因為無理客人而失去工作,實有欠公道,所以上訴機制小組應由各方人士組成,如官方及業界,客觀評定每宗個案。另外,他又指一般業界不會介意錄音及安裝GPS,因為如有誤判發生,錄音有助了解實際情況。
另外,有的士司機認為,以警方的檢舉手法,若實行五年四次違規即「釘牌」,恐怕會造成業界很大迴響。他解釋,目前有不少「誤判」情況,例如有乘客衝上交更的士,司機很難處理,他建議警方未來要提高執法水準,在證據確鑿情況下,才能進行檢控。
凌世威認為是次草案應加上一個上訴機制,避免警方執法時「誤判」對的士司機出現不公平對待。(資料圖片)
早前曾與拒載的士司機「紮馬」及遭恐嚇的民眾建澳聯盟副主席陳德勝,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五年四次違規才「釘牌」太寬鬆,因為的士嚴重違規實在「一次都嫌多」,嚴重損害特區形象;另外, 600至30,000元罰款起點亦太低,絕對可上調至1,500元。
早前與無良的士司機「紮馬」及遭恐嚇的陳德勝稱,票控罰款起點應由1,500元起。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