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今日下午召開全體大會,引介關於非居民以旅客身份入境轉為外地僱員修法事宜。
勞工局局長黃志雄會後表示,本次修法主要監管非專業外僱和家務工作外地僱員,專業外僱則不受影響。若非居民要來澳工作,必須先獲得僱主聘請,並獲得以工作為目的憑證且經由外地進入澳門方可,而不能以旅客身份轉為僱員身份。但若「藍卡」續期的僱員,則不受影響。
社協勞方代表蔡錦富則認為,有關修改屬於比較初步之方案,政府就此雖有考慮,多了一個離澳再入境的步驟,但無法實際解決到非居民以旅客身份入境轉為外地僱員的問題。他舉例稱,外地僱員尤其是家傭,如果離開澳門前往香港同日再入境澳門,理論上都屬可行之策,認為政府有必要再完善有關做法。
社協資方代表王世民憂慮小微企和家庭用工領域會受到影響,希望當局詳細了解情況,並將內容交給社協執委會做詳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