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鴿」風災至今逾半年,廉政公署「氣象局颱風預報程式的調查報告」和行政長官委任的「8.23風災專案調查委員會」,報告均明確指出氣象局前局長馮瑞權涉嫌疏忽職守,社會一直要求官員問責,但涉及的紀律程序遲遲未有結果,退休基金會日前更批示馮瑞權可獲發高達每月近八萬元退休金,引起民憤,批評現時問責制存在缺失,利用制度漏洞申請退休規避問責,必須盡快堵塞漏洞。
氣象局前局長馮瑞權在颱風「天鴿」吹襲後次日申請退休獲准,上月更獲退休基金會確定可由去年11月27日退休開始計算退休金。此前,氣象局前副局長梁嘉靜申請終止定期委任亦獲批准,返回原第二職階首席顧問氣象高級技術員職位,每月繼續領取薪酬58,000元。當局批准兩人申請,雖合乎法律規定,但不合情理,反映問責制存在缺失,官員利用制度漏洞,以申請退休規避問責,根據《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官員申請退休獲准後,縱使其後被提起紀律處分,最嚴重只是停發四年退休金。
廉政公署的「氣象局颱風預報程式的調查」和行政長官委任的「8.23 風災專案調查委員會」,先後在去年10月19日和11月21日發表調查報告,直指馮瑞權和梁嘉靜涉嫌有違紀責任。兩份報告都已就事件公開調查結果,「紀律程序」應有足夠證據進行,卻至今仍未有結果, 因此, 社會有意見認為, 要彰顯高官問責,在進行紀律程序期間,應要暫時中止有關退休或調職申請,以及領取退休金等程序,直至紀律程序結果公布再進行相關申請審批,並根據事件複雜性,訂定紀律程序應在指定時間內完成,不應無了期進行。
「天鴿」重創澳門,但至今未有官員問責,被普遍認為在有不可推卸責任的氣象局領導,依然每月拿取高薪,令社會對高官問責呼聲日高。
政府十年前已提出高官問責制,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去年底曾在立法會表示,政府一直重視構建問責制,無論是行政、法律、政治、道德方面的問責,都建基於一個制度之下。公職人員若違反一般或特別義務,有其紀律責任,在執行職務時存在不法行為,要負上民事及刑事責任。天鴿風災已過去逾半年,仍未有官員需要問責,當局有需要盡快提起問責,以慰罹難者在天之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