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及《小販管理制度法》正在進行為期60天的公開諮詢。兩個制度都建議建立競爭進場機制,以及引入違規記分制度、規限休業天數,期望改善經營環境、提升攤販營運水平。有經常光顧祐漢街市熟食中心的市民表示,預料攤販經營者會對新制度有所不滿,但從顧客角度出發,支持當局對實行多年的經營機制作出改善。
該名市民認為,在本澳各個公共街市的熟食區域經常會見到某些攤位長期休業,而某些攤位就大排長龍,他認為這樣是對街市攤位的浪費。不過亦有市民表示,自己「食開食慣」一些攤位,擔心新制度會令到攤位變動頻繁。
現時制度下,街市攤販可以申請將租賃權轉移給直系親屬(亦即俗稱的世襲制),新制度諮詢文本建議取消「世襲」,攤位首次租賃期為三年、可續期一次,意味著六年之後攤位就會透過競爭機制,重新提供給有意者申請。現時經營者在兩年過渡期內可以選擇是否將攤位轉名,若不轉名則可以續期至終老或自動放棄。對此有攤販認為,街市生意是「賺辛苦錢」,有意經營者本來就不多,更少有年輕人會選擇入行,新制度只會增加手續、「意義不大」。
市販互助會副理事長李桂倫指出,業界並不反對政府修改完善制度,但認為目前諮詢文本中規限「太嚴苛繁複」,對勤勉經營的攤販不公平。李桂倫表示,隨著市民消費習慣改變,現時街市已經是「四面楚歌」、生意難做,更加沒有新血液加入,希望當局就新法與業界再作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