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初,香港有兩名女子使用「練功券」在藥房買奶粉,事發後立即逃離現場。其後澳門亦有人打算用練功券兌換人民幣,其後被捕。到底持有這類練功券,有沒有觸犯法律?《力報》在淘寶用12元人民幣買了十萬元港幣練功券,到底練功券和真鈔票又有甚麼分別?
資料顯示,練功券正式名稱為「銀行練功專用券」,專供內地銀行職員練習用手點鈔時使用。該類道具乍看下幾乎跟真鈔一樣,但紙質、手感均與真品有極大分別,摸上手就像A4紙一樣。練功券亦不會印上所有防偽特徵,記者在淘寶上搜尋,暫時未發現有澳門幣「練功券」出售。
大律師麥興業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需要以用途來判斷持有「練功券」的合法性;如果沒有正當理由持有「練功券」是違法的,因為「練功券」不屬於真正的貨幣,在被人誤認為是真正的貨幣情況下使用,就會構成犯罪,即是以不「真實」貨幣進行交易,觸犯「持有假冒貨幣」罪,最高可判五年徒刑;但是,像是銀行機構使用「練功券」是有正當理由的,例如進行內部測試或培訓時所需使用的工具,這是受到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