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阿聯酋訪問的韓國總統文在寅26日以電子審批方式,批准政府將總統修憲案提交國會。
今次修憲案的內容包括引進總統四年連任制、新增首都條文、以及加強地方自治等。文在寅透過發言人表示,今次修憲是兌現早前的公開承諾,同時強調修憲目的並非利己,修憲沒有給他本人帶來任何政治利益,並呼籲國會和國民積極配合修憲程序。根據韓國憲法,修改的憲法對現任總統不適用。
今次是韓國自1980年後時隔38年由總統提交修憲案,文在寅成為繼朴正熙、全鬥煥後第三位提交修憲案的韓國總統。根據修憲程序,國會必須在60日內進行表決,之後再經過全民公投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