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22)日舉行全體會議,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旅遊局局長文綺華列席,當中飲食牌照核放問題受多位議員關注。
有議員表示,雖然當局計劃推出「一站式」發牌、發放「臨時牌」等措施改善飲食牌照發放程序,但仍有市民反映申請飲食牌照需時長,程序繁複。當中有關鋪位等候發牌期間,還需承擔龐大租金,建議相關部門改善發牌程序。
議員施家倫在會上提出口頭質詢,指有意見提出,現時拖慢整個飲食牌照核發程序的原因之一,就是很多政府人員不是一次過將所有的修改意見都告訴申請人,而是反覆審查,反覆提出新的意見,令到有關的服務承諾時間反覆重新計算,嚴重拖慢發牌效率。施家倫建議,如審查過程中有關鋪位出現不符合收則條件,審查部門可一次性的將所有修改意見以書面方式告知申請人,以便加快審查程序。
商鋪換經營者 又要重新「攞牌」?
議員鄭安庭亦指出,舊的飲食牌照可能都在舊區,但舊區的建築規格、防火標準又可能不符合現時標準,而換新經營者需要重新申請牌照但又不符合現時標準,往往對經營者造成很大困擾,而現時大量中小企都在舊區,重新發牌又要重新制定消防、建築等標準,這些都是漫長的程序。
旅遊局局長文綺華回應指,如現時有經營者想重新「攞牌」,並不是透過轉讓現有牌照就可以,確實要根據新的牌照規例去「攞牌」。她又指出,在現有法律制度下,旅遊局推出多項措施縮短發牌減省申請文件數量、刪減相關部門重複審批申請的工序,並透過跨部門會議制度促進溝通和審批。
「臨時牌照」有效期受質疑
議員高天賜就針對「臨時牌照」的經營時間質詢。他指現時發牌程序涉及消防、衛生、工務局等各部門,程序繁複又重疊,而且「臨時牌照」只有半年經營時間,是否能加長時間呢? ?議員宋碧琪亦有相同意見,她指出「臨時牌照」發牌涉及多個部門,每個部門又要15 日審批,當局未來是否可以壓縮每個部門審批時間呢。另外,宋碧琪建議更改公函制度,讓部門之間以郵件形式遞交審查資料。
「臨時牌照」擬延長至一年
旅遊局局長文綺華指出,現時「臨時牌照」只有半年時間,但局方有考慮將時間改為一年,希望回應到業界需求,但過程亦要引入更多彈性條件,要作詳細商討。
議員高天賜。
旅遊局局長文綺華。
議員宋碧琪。
議員施家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