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處貴重地段、近水塘一側漁翁街15及17號一座已荒廢多年的「爛尾樓」,獲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可重新利用,興建六層高裙樓連兩幢 13層高商住樓宇。《特區政府公報》昨日刊登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面積3,507平方米,位於澳門半島, 其上曾建有漁翁街15及17號樓宇的土地的批給,以興建一幢由六層高的裙樓及其上兩座每座13層的塔樓所組成,屬分層所有權制度,作住宅、商業及停車場用途的樓宇。
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根據合同,土地當中的 152平方米將列為公共地段,發展商需負責興建連接至瑪利二世皇后眺望台(海角遊雲) 的公共步行系統,包括設置升降機;並需負責興建橫過漁翁街的行人天橋,天橋兩端需同樣設置扶手電梯及升降機。
記者翻查資料,根據發現,這幅土地的原業權人是南方建築置業有限公司,南方建築置業於1999 年面臨經濟衰退,可能由於資金或其他因素,導致該公司原本打算於2002 年7 月30 日土地利用期限完結前完成工程,惜最終未能完成,遂於2003 年將土地轉售現時的業權人信藝置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信藝),至2004 年, 當時的運輸工務司司歐文龍,將該地段以「長期租借制度」批給予信藝。
工程開展後,另一任運輸工務司司長於2010年作出批示,指出鑒於有關土地的批給修改程序涉及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受賄作不法行為的犯罪。但鑒於《行政程序法典》第123條第三款規定,以及該法典第八條所述的善意原則,承批人可暫時保留在上述土地已建成的建築結構。
放眼望去漁翁街15 及17 號,目前建築物已有六層裙樓,以其上兩座九層高塔樓的外形。記者利用Google Earth 翻查紀錄,根據衛星地圖顯示,該處自2003年開始興建,至2013年期間,工程仍在進行中,但至2014 年開始便停工,後來這幢位於「黃金地段」的建築物就一直荒廢至今。
荒廢多年的漁翁街15及17號「爛尾樓」, 有望重新發展。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