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昨(11)日表決通過《憲法修正案》,其中贊成票2,958票,兩票反對,三票棄權,一票無效,贊成率超過99.7%。《人民日報》評論指出,憲法修正案的通過,是時代大勢所趨、事業發展所需、黨心民心所向,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昨日表決通過憲法修正案。 (新華社圖片)
表決結果贊成票達2,958張,贊成率約99.7%。(美聯社圖片)
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共計21項,其中在憲法序言第七自然段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下稱,習思想)列入指導思想,並在憲法第一條第二款「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增修為「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
而外界關注的《憲法》第79條第三款,有關國家主席任期部分,由原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刪去「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表述;另外,在《憲法》第三章「國家機構」中增加一節,作為第七節「國家監察委員會」,當中增加五條條文,並在其他十條《憲法》條文做出相應修改。
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昨日在會上投下自己的一票。 (美聯社圖片)
國家指導思想與時俱進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秘書處法案組組長、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中外記者會上指出,這次憲法修改的主要目的,是要把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國家根本法,體現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在總體保持憲法的連續性、穩定性、權威性的基礎上推動憲法與時俱進,完善發展。
對於將「習思想」載入《憲法》,沈春耀指出,中國《憲法》的一大特色,就是明確規定國家的指導思想,而將「習思想」入憲正實現了國家指導思想的與時俱進。「習思想」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也是黨和人民實踐經驗和集體智慧的結晶,其政治意義、理論意義、實踐意義,在黨內外、全國上下形成廣泛的高度認同。
黨的領導是人民的選擇
至於在《憲法》第一章第一條第二款明確「中國共產黨領導」,沈春耀強調這是「歷史的選擇、人民的選擇」,他認為加入此內容在原有的基礎上體現了新的強化、深化和拓展,充分體現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根本性、全面性與時代性。沈春耀引述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十九大報告中所說,「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已經表明了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的深刻內涵。
堅持法治 反對人治
有外國記者提問刪除國家主席任期限制問題。沈春耀指出,從黨的十八大以來,總書記習近平、黨中央多次強調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而黨要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包括修改《憲法》。
在黨的領導下,堅持依法治國、依憲治國,「沒有任何矛盾,沒有任何問題」。他又引述習近平講話回應,「堅持法治,反對人治,對憲法和法律始終保持敬畏之心,帶頭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
整合反腐資源 統一領導
另外,有關增設「國家監察委員會」內容在今次修憲案中佔據最多內容,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秘書處法案組副組長、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鄭淑娜指出,深化監察體制改革是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政治改革,目標是要整合反腐敗資源力量,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而當中的重要任務就是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因此需要在《憲法》中做出規定。未來還將審議《監察法草案》等相關內容,必將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深入開展,取得進一步實效。
《人日》:發揮根本法作用
在《憲法》修正案通過後,新華社引述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李樹中說法,指修憲充分體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將使《憲法》更好發揮對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保障作用。
《人民日報》則稱,修憲是為了更好實施《憲法》,更好發揮《憲法》的國家根本法作用。是時代大勢所趨、事業發展所需,也是黨心民心所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在國家根本法上留下輝煌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