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部警員隨身攝錄機後天(14日)起正式登場試用。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去年底在立法會大會上已預告,今年第一季會在執勤警員身上試用隨身攝錄機,黃少澤昨日出席一項公開活動時稱,警員使用隨身攝錄機,事前已獲得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同意使用,事前亦已接受培訓,開啟隨身攝錄機時,向會對方示意。至於警員使用隨身攝錄機,是否需要制訂法律作出規管,黃少澤昨日則沒有談及這方面事宜。
黃少澤表示,100部警員隨身攝錄機首階段會由警區及特別巡邏組警員試用,未來亦會視乎情況再為其他部門購置。他續稱,警員使用前會安排培訓,隨身攝錄機的功能主要為輔助執法,同時提高調查及處理效率,警員會在有需要的時候才把攝錄機開啟,事前亦會示意,相關的使用指引會在未來因應執行使用情況再作修改檢討,根據執行中出現的一些情況,進行不斷評估及糾正不足之處。
本澳警方後天起將投入試用100部警員隨身攝錄機,圖為警方昨日公布的一種機款。 (治安警察局圖片)
黃少澤月前曾稱,隨身攝錄機可以在影響公共秩序的暴力事件、警員執法過程中受阻,或者在對抗場面中發揮保障警民雙方的合法權益,提高警方的執法效率,以及便利事後發現真相的作用,時可以盡量減少執法過程中的爭拗。他又說,在訂定指引時會充分考慮市民知悉警員正在拍攝,令市民私隱得到充分保障。
黃少澤,隨身攝錄攝若試用效果良好,之後會推廣至其他部門。 (陳宇東攝)
立法會議員黃顯輝去年底在立法會大會上提出查詢時稱,為何明年(指今年)《施政報告》沒有再提及?他說,香港早在2006年就提出相關研究,目前香港警隊有1,600部隨身攝錄機。他又認為有關隨身攝錄機的應用由於涉及個人資保護,故需要制訂法律作出規管,且不能在住宅內使用。
另外,被問及文學節三名境外作家未能保證能入澳事件時,黃少澤指,治安警察局方面沒有相關信息,亦不清楚為何會有境外作家被禁入境的謠傳。他重申,警方不會對外公布任何個別人士的入境資料,因為當中涉及個人隱私問題,所以並不存在媒體所指的「非正式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