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經常提醒市民年年驗身,預防疾病,但關係到千家萬戶生命安全的民生大事,政府卻雷打不動,當前要說的是強制驗窗、驗升降機。市民不去驗身,只能貴客自理,但金屬窗、升降機是另一回事,政府不立例強制大廈業主年年檢驗,隨時搞出人命。本月初一名男童被有問題升降機夾至半天吊,差點沒命;日前有花檔攤主,被樓上飛脫墮下的鋁窗擊中手臂,險些魂斷街頭。對於驗窗、驗升降機,政府只是作出指引,但如果不立法,訂明罰則及刑責,所謂強制檢驗,亦不過是一紙虛言罷了。
近有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傳新澳門協會,遠至已退下火線的前立法會議員,都曾先後向政府建議,就升降機營運安全問題進行立法。社諮會指出,全澳8,000多部升降機中,只有約2,500部有做年檢,其餘沒做年檢的大廈,竟然是大廈業主會因為2,000元旳年檢費,未必有預算去做。一整幢大廈那麼多業主,還斤斤計較於每戶百多二百元之數,實在非常難以理解、非常荒謬的一件事!
傳新澳門協會的調查更深入, 指有年檢約2,500部升降機, 必須貼出「安全運行證明書」,於是抽查全澳七幢私人大廈,發現七幢私人大廈的「安全運行證明書」雖然未到期,但只有一份可於工務局網站核實,那麼其餘六份呢?是不存在、沒有上載、或是其他原因?最可笑的是,那惟一一份於工務局網站核實的「安全運行證明書」,其保養維修的公司登記,原來已過期!
協會更踢爆,根據當局「升降機類別公司登記」的網頁顯示,全澳有52家公司,但只有七家公司登記仍然有效,即是說,其餘45家公司登記無效。
問題來了,這45家登記無效的公司,是否仍在向客戶發出「安全運行證明書」?若是的話,那麼這種證明書,豈不與法律相悖,形同一紙虛言?
城市人幾乎每天都要乘搭升降機,這種大眾運輸工具的安全性,絕對不能兒戲,不能隨便貼一張所謂「安全運行證明書」,企圖「走過場」便算了事,「龍園」事件幸好沒弄出人命,但總不能每次都那麼好運吧。
其實,早在2002年,本澳運輸工務範疇的施政方針已明確表示,已完成升降機安全規章、准照及資格認證法律草案,那麼16年過去,為何仍是原地踏步?政府絕對有責任為升降機年檢《指引》立法,並且強制執行,不能讓那些「得過且過」的升降機維修保養公司「過骨」,拿市民的生命安全當兒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