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務局計劃招標100個八年期純電動的士牌照一事,引起部分的士業界強烈反彈,除了事前缺乏諮詢令業界非常不滿外,加上車款、車價又選擇不多,惟最關鍵是充電設施這重中之重的投資,竟要業界自行解決!
但根據鄰近地區資料,投資一個充電站,約需澳門幣200萬元,還未計算以後的營運、保養費用;此外,不是說有錢就能建,且還要三分二大廈業主同意,可惜不少私人大廈連業主會都沒有成立,何來凝聚業主共識?
再者,本澳現有電動車243輛,日後加上100輛電動的士,以全澳119個充電樁,能夠應付現實需要,大有疑問。昨午有業界參與交通事務局舉行的解釋會時表示:「咩事都自己搞掂,要政府做咩!?」
本澳目前有119個充電樁,但快充只有28個,有的士業界認為,這如何滿足營運的士之需要。 (歐陽振華攝)
交通事務局上月8日公布,100個八年期電動的士牌照,原本將於今日截標,後日(10日)開標,但鑑於業界不滿聲音不絕,當局決定把截標日改為本月26日,開標日為本月28日,為使有意投標人士更了解有關電動的士事宜,當局昨午舉行一場「電動的士競投解釋會」。
政府招標100個純電動的士牌照,但全澳僅得119個充電樁,業界批評政府目前推動電動車時機不成熟。 (資料圖片)
111份標書較預期少
在昨午的解釋會上,現場所見,約50人出席,據交通事務局車輛處處長陳耀輝表示,至昨日止,當局共收到111份標書,是次與以往遞交標書的情況相差很大,因為純電動的士屬於新嘗試,投標者要考慮的各種因素有很多,所以表現較以往謹慎,投標的意向和數量一定會較少,這情況局方亦有預計到。
交通局昨日聯同環保局,就電動的士競投進行解釋會。(歐陽振華攝)
陳耀輝又指,電動車發展一日千里,無論是車款還是充電時間,已較幾年前成熟很多,局方曾透過香港汽車工業學會,對電動車在澳門街道上運行作出研究,最後才定出純電動的士的基本技術要求。
業界普遍贊成混能車
現場有業界質疑,當局延期截標的決定,是否因為太少人競投之故?陳耀輝回應,延期截標是因為要聽取業界意見,且由於農曆新春假期較長,不少車輛代理商休市,投標者缺乏選擇合適車種的時間,才給予業界更多時間尋找車種,以至考慮投標意向及衡量自身能力。
解釋會之後進入關鍵部分,會上不少業界質疑,純電動車在本澳發展並未成熟,引入的純電動的士車款選擇少、續航力差、充電位不足,借鑑香港推行電動的士「全軍覆沒」的教訓,希望政府重新考慮開放使用混能車。
出席昨日解釋會約50名業界人士中,不少對於政府不包攬充電樁的投資,深表不滿。 (歐陽振華攝)
交通局:業界自行解決充電最理想
陳耀輝回應,投標人需要考慮清楚充電條件,自行解決實際充電問題最為理想,現時在26個公共停車場共設有119個充電設備,但屬於全澳市民共享,只可看作輔助性質。惟即場有個別投標者反映不滿:「咩事都自己搞掂,要政府做咩!?」又有業界表示,為何不吸取別人失敗的教訓,將失敗的經驗照搬澳門?且按照現時不成熟的方案推出,以後出現問題,會否就叫大家各安天命!
交通局表示,政府會密切關注充電設施使用的情況及整個市場的運作,從而適時作出檢討,將來計劃在街上加裝充電設施,有已為投標投資不菲的一名業界在台下喊出:「我之前已經做出投資,如果政府做唔到改善,咁我哋死咗佢呀?」
電動的士問題一大籮 凌世威剖析充電、法例、環保漏洞
對於當局「一意孤行」引入純電動的士,不少業界認為政府有將他們當作「白老鼠」之嫌。的士總會會長凌世威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純電動的士首先面對充電問題,現時市面上充電位僅得119個,當中快充只有28個,其餘慢充的需時長達八小時,絕對不適用於的士營運,更何況本澳亦有200多輛電動車,考慮到未來電動車的數目會繼續增加,在充電設施供不應求情況下,政府仍一意孤行,業界質疑政府此舉的可能性及可行性。
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凌世威表示,其次是涉及本澳門法例問題,因為本澳所有的士都受《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規章》約束,在法律規章裡列明所有營運的士馬力須為2000cc或以上,現時交通局就有關電動車要求馬力則為300牛頓/米,究竟300牛頓/米是否等於2000cc ?
凌世威曾就此詢問過技術人員,都未能給出肯定答案,是否法律解釋權由交通局斷定?倘如此,交通局有否濫用《的士規章》之嫌?更質疑政府當初的電動的士投標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希望政府為此作出清晰、明確解釋。
電池回收另一棘手問題
另外,凌世威質疑政府是否已就電動的士電池回收,訂定有關法例標準?他指出,現時電動的士的電池壽命約二至三年,而這種電池屬於重金屬,非常污染環境,目前本澳法例似乎沒有強制車行回收電池的政策,電池絕對有可能成為另一環境污染源頭,擔心政府會否「好心造壞事」,構成另一環境污染災難,業界亦相當關注,望政府能正視有關問題。
政府「自打嘴巴」
凌世威又稱,政府早前曾推行電動巴士,為何又馬上叫停?局方解釋是「充電配套不足,續航能力不夠」;而巴士、的士同為公交,為何現在又要強行推出電動的士,政府似乎是「自打嘴巴」。他認為當局需要重新檢視有關政策的可行性及可能性,認清100個電動的士牌照,究竟是「環保先鋒」還是「實用性公交」。
凌世威指出,有關電動的士之法例、充電及回收電池等問題仍解決,都不是推行電動的士之合適時機。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