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的力量微不足道;但在網絡全球化的年代,每一個微小的網民都被賦予愈來愈大的能力。近期本澳及香港發生的兩件事,都足以證明當網民在社交平台上讚好,或在網上分享訊息,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舉動,背後卻能成就一股驚人力量,足以解決當事人的「燃眉之急」。
在澳門,相信大部分讀者上周末在社交平台、微信朋友圈上,都一定看過一則有關一位聽障女童遺失助聽器,呼籲網民幫手尋回的帖文。
經過兩日來的轉發及「洗版」,社工局於本周一表示,已主動接觸女童父母,詳細了解有關情況,將透過既有機制,為女童及她的家庭盡快提供所需的支援服務。
而在香港,影帝黃秋生去年曾在facebook貼出一張他還是嬰兒的全家福,希望網民可以幫忙尋找他的生父,但可惜一直沒有回音。直至秋生最近接受訪問,再次引起網民關注,不足一星期「秋生尋父事件」就有大進展。有網民竟然能找到一張屬於黃秋生生父的澳洲入境證,發現他早於1966年與妻兒已回到澳洲生活,秋生亦因此得到釋懷。
網絡上的人數可以億計,集眾人之力可以大規模地集思廣益,上述兩件事件對社會都有一定的正面作用,彰顯人間有愛。不過,正所謂「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由於網民留言不用「出面」,僅靠一個「網名」便能通行網路,言論有時更大膽、涼薄及醜化,形成「網民公審」,雖然有部分網民是出於正義感而指證作出有違法律或道德規範的當事人。
但問題是,這種「正義」不是白紙黑字的法律,純粹出於個人道德標準; 而被「公審」的當事人應受到甚麼程度的懲罰,也沒有準則。
結果,這類事件中,事主常得到超越其應得的懲罰,令事件變質成「網絡欺凌」,外國便曾有人因難抵網絡批評,而選擇自殺。因此,如果虛擬的網路世界上少一點「網民公審」,多一點「集思廣益」,現實世界必定會更美好有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