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將修例

與未滿15歲者發生性行為屬強暴罪
07/0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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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未滿15歲者發生性行為屬強暴罪
與未滿15歲者發生性行為屬強暴罪

法國早前發生兩宗成年男子與11歲女童發生性關係後,因控方未能證明女童被迫,而致被告擺脫強姦罪的案件,引發社會議論。負責兩性平權的法國國務秘書夏帕倡導更改法例,把雙方同意發生性行為的最低合法年齡定為15歲,意味著任何成年人與15歲以下兒童性交,不論未成年一方是否自願,都會以強姦起訴,希望藉此打擊性暴力罪行。

據法新社報道,在夏帕帶領下,一個由七名專家組成的小組,周一(5日)向總理呈交報告,建議把雙方同意性行為最低合法年齡定為15歲或以上。制訂有關報告的七名研究人員,包括兒童專家、醫生和法官,這年齡門檻方案將於3月21日向內閣呈交。總統馬克龍去年底時表示,偏向把雙方同意性行為合法年齡定為15歲,但司法部長貝盧貝則建議13歲。

現行法律下,法國成年人只要與15歲以下孩童發生的性行為,都可以用性侵罪起訴。不過檢方要以強暴罪起訴時,必須證明一方受到強制。在這前提之下,如果是青春期前的孩童,問題可能更加複雜。

去年11月,一名30歲男人與11歲少女發生性關係,法院裁定少女並非在「強制、威脅、暴力或驚嚇」之下發生性行為,使得這名男子躲過強暴罪。另一件案例是28歲男性與11歲少女發生性關係,結果以較輕的罪起訴,而非強暴罪,此舉激怒女孩家人。上個月法院改判這名男子必須以強暴罪起訴,案子將移交給更高層級的法院審理。批評者與國會議員指,法國法律使得這兩個男人躲過強暴罪,引發熱議。

國會議員和兒童保護團體事後一再呼籲政府,比照歐洲許多國家,設下合意性行為的最低法定年齡,建議範圍是13歲到15歲。最新的年齡限制是配套法案之一,目標為遏止性暴力與性別歧視,未來幾周將由政府核准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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