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昨日再發生一宗鋁窗飛脫傷人事件,過去曾多次向政府提出「強制驗窗」的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昨日受訪時表示,目前關於「鋁窗」或大廈外牆石屎剝落傷人事故日益增多,萬一發生人命傷亡嚴重事故,相關業主甚至整幢大廈的所有業主,都可能要共同承擔高昂賠償費用,林宇滔強調「強制驗樓及驗窗」,絕對有立法必要。
林宇滔指出,澳門可以仿效鄰近地區,如香港早在2011年修訂《建築物條例》,引入「強制驗樓及強制驗窗」等計劃,2012年修訂法案時引入「強制驗樓及驗窗」等措施。反觀澳門,目前連相關法例都沒有,但過去多年,在房屋局的推動下,驗樓資助已經規範化,惟資助並非全額資助,業主亦要承擔部分費用。林宇滔建議,大廈業主需要成立「業主委員會」,共同商討分擔費用的責任。
另外,林宇滔指出,現時《大廈共同部分管理制度》及《大廈管理公司專業制度》將於今年內推行,雖然未必能夠對樓宇進行有效管理,但有助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共同商討樓宇管理責任,以至相對有效監管物業管理公司,最終推動大廈業主進行驗樓及驗窗工作。不過,還是希望房屋局盡快提出立法提案。
林宇滔認為,在舊樓林立的澳門,強制驗樓及驗窗,絕對有立法必要。(陳嘉俊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