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於本月19日,在漁翁街某座大廈拘捕一名49歲本澳男子,涉嫌於19日凌晨用物品打傷其妻子,導致妻子身體多處以及面部受傷。司警現以普通傷害身體完整罪將疑犯送交檢察院偵辦。
案情指出,49歲劉姓丈夫為本澳居民,於1992年與51歲的內地妻子在內地註冊結婚,2002年時其妻子申請來澳工作,並與丈夫同居,兩人更育有23歲的兒子和19歲的女兒。但好景不常,在2017年4月開始,劉姓丈夫與其妻子就開始互相指責,丈夫痛罵妻子經常賭博,妻子則反指丈夫在外有「小三」,而丈夫亦曾經用拖鞋及掃把頭痛打妻子好幾次。
直到本月18日晚上10時,在娛樂場工作的妻子放工後,相約同事再進賭場,一直賭到翌日凌晨2時才回家。妻子回家後,丈夫就馬上指責妻子又再賭錢,其妻不忿反指丈夫有外遇。兩人經一輪口角後,丈夫再次執起拖鞋及掃把頭,痛打妻子,甚至打在妻子的頭上,令其面部及身體各處受傷。妻子受驚下,躲到房間並報警求助。
治安警到場了解事件,並交予司警作調查。司警調查後拘捕49歲劉姓丈夫,涉嫌以拖鞋及掃把頭襲擊妻子,而妻子經驗傷後表面傷痕亦符合案中證物。司警現以普通傷害身體完整罪將丈夫送交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