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早前接到有人在賭場內以人民幣兌換港元的兌換詐騙案,一對男女收取現金後,以轉帳需時為藉口遁逃,騙去逾35,000元人民幣。
年初三(18),一對男女在路氹城某個渡假村內,期間男子向查詢事主是否需要兌換人民幣,由於事主知道當時銀行正值春節休假。經商討稱以優惠匯率用50,000港幣換取41,750人民幣,事主決定將現金50,000交給該名男子,當中的女子當場將6,000人民幣,透過聊天軟件轉帳給事主的帳戶內。之後男子以帳戶內金額不足,轉帳需兩小時後為藉口離開。但兩小時後事主仍未收到款項,最後失去聯絡。事主才驚覺男子是「換錢黨」,於是報警求助,事主報稱損失人民幣35,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