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家長喜歡把子女的照片放上社交網站,但此舉未必受子女所喜。意大利羅馬一名16歲少年,因不滿母親未經他同意下,在Fb不斷張貼其照片,憤而將母親告上法庭。最終母親被判嚴重侵犯兒子隱私,必須把Fb上的兒子照片全部刪除,否則會被罰款1萬歐元(約澳門幣10萬元)。
案中少年指,母親在未經他同意下,經常在Fb分享自己的照片,還仔細地描述其私人生活,對他構成嚴重影響。少年更因此考慮到美國讀高中,「以重過新生活」。
根據意大利版權法,人像照片的版權由被攝者擁有,除非被攝者是知名人士,或照片有特定原因必須發布,否則未經被攝者同意,不得隨意張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