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閨蜜門」干政醜聞主角崔順實,昨(13)日遭韓國首爾地方法院一審判處20年有期徒刑,罰款180億韓圜(約澳門幣1.34億元)。由於崔順實被指控的18項罪名中,有13項與前總統朴槿惠構成共謀,因此韓國媒體分析,崔順實的判決將成為朴槿惠案審理與定罪的風向球。
63歲的崔順實被控18項罪名,包括濫用權力、欺詐未遂、強迫罪等。檢方認為,崔順實與朴槿惠、青瓦台前首席秘書安鐘范共謀,強迫50多家大企業向崔順實控制的兩家基金會捐款774億韓圜(約澳門幣5.75億元)。其他罪行包括與朴槿惠共謀,向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索討巨額資金,用於資助女兒鄭尤拉的馬術訓練。至於幫女兒關說進入梨花女子大學一案,崔順實早前已被判刑三年。
涉嫌行賄的李在鎔則於本月5日被改判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緩刑四年。
韓國「閨蜜門」干政醜聞核心人物崔順實,昨日一審被判囚20年。(CFP圖片)
崔罪行深重 毫無悔意
宣讀判詞的法官金世延表示,崔順實長期利用與朴槿惠的私人關係,強迫企業捐款,廣泛干預國家事務,「罪行深重且毫無悔意」。
此外,涉嫌行賄的樂天集團會長辛東彬(下圖)被判刑兩年半,即時被收押;青瓦台前首席秘書安鐘范則因收賄及配合崔順實要求,被判監六年,罰款一億韓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