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立法會舉行全體會議,細則性審議有關增購住宅加徵印花稅法案。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列席會議。多位議員也對法律文本其中一列「倘夫妻一方擁有任何不動產或其權利,則視另一方亦擁有該不動產或其權利」提出討論。
議員施家倫指出,現在法案建議未來採用分產制的夫婦,即其中一方有樓,另一方再買樓也要加5%的印花稅,他認為這變相侵犯了分產制,應該這一法案不公平。
財政局局長容光亮解釋法案目的,是想減低市民購入住宅單位作為投資用途的意欲,而希望市民購入住宅單位是作為自住用途,使住宅樓價回復健康和合理水平。容光亮又指夫妻結婚目的是共組家庭,本應有住在同一居所的意務,假如夫妻兩人共同擁用兩個住宅單位,即其中一個住宅單位大多是作為投資目的,故此只有法案建議做法才能貫徹法案目的,令法案更能修到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