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以緊急程序表決,一般性通過《取得非首個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法案,明日將繼續進行細則性審議。法案建議,對於取得非首個不動產或其權利取得人,除了原有應繳稅項外,加徵5%或10%的「取得印花稅」。
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引介法案時指出,政府一直關注房地產市場動態,近年房地產市場曾因政府推出多項措施,市場曾一度穩定下來,但數據指出,本澳整體住宅樓價指數由2016年第一季的203.3上升至2017年第四季的258,升幅約27%,足見樓市再次回復熾熱。
有見及此,政府推出調控措施,為保障有足夠樓宇予未置業市民,以及壓抑非居住用途的購買,因此新措施將對購置第二個單位的購買者收取百分之五的印花稅,如果購買者將購買第三個以上的單位其稅率為百分之十,法案同時建議,倘夫妻一方擁有不動產或其權利,則視另一方擁有該不動產,避免有規避繳稅責任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