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會續討修改社屋法

冀政府清晰定義「全職學生」
06/0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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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政府清晰定義「全職學生」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繼續討論修改社屋法法案。委員會主席何潤生在會後引述政府表示,過去曾有學生成功申請社屋後到外地讀書,至少四年只有暑假寒假回澳居住,佔用單位資源,因此希望將全職學生在個人申請中排除在外。

委員會則認為,「全職學生」有好多種類,有些學生有兼職,或有早上工作,晚上仍持續進修等、現時條文未有清晰說明,政府表示將會作出不同程度的區分。

列席會議的房屋局局長山禮度在會後認為,全職學生未有必須的居住問題,希望社屋法優先處理經濟薄弱家庭的居住問題,但特殊情況會例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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