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就「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申請程序」舉行專場講解會,約有200名業界代表出席。其中,申請程序中規定,不論是以自然人商業業主或公司名義申請,至少有一名具備本法律規定任職要件的技術主管。物業管理商會會長崔銘文稱指技術主管令行業專業化。
房屋局准照及監察廳廳長鄭錫林表示,在法律公布之日從事相關行業的自然人商業業主或公司可申請臨時准照,而臨時准照則不需要有技術主管及提供擔保,而公司亦不需要有註冊資本。據統計現時有200多間正從事樓宇管理的公司,鄭錫林預計所有公司可順利申請正式准照,若有公司未能申請,亦會有退場機制處理。
崔銘文稱,有相關經驗的管理公司很容易就能符合申請准照的規定,當中要求技術主管人員,商會及勞工局已舉辦了12期的培訓課程,培訓出200-300名的技術主管,預計足夠應付市場需要。他續稱,加入技術主管的課程要求可令行業專業化,加大對業主保障。
有與會者問及如主管在外地有相關資格,可否獲豁免其修讀該培訓課程或有准照互認制度?鄭錫林指,不會有准照互認制度,至於可否豁免則交由教學機構決定該學員是否具備足夠知識覆蓋課程內容。他舉例,在課程的六個單元中,若學員具備其中一個單元的知識,可只修讀餘下五個單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