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昨日公布一宗對兒童性侵案,案中兩名中學生(男生15歲、女生12歲)去年10月在交友網站認識僅兩日,即相約見面,更隨即打得火熱,在女生所住新口岸一大廈梯間發生性行為,但雙方家人一直蒙在鼓裡。直至本周日(6日),女生母親誤以為女兒離家出走、向警方報案,才揭發今次「人細鬼大」事件。
案中兩名中學生,在新口岸某住宅大廈梯間,發生性行為,其中男生15歲、女生僅12歲。(陳駿騏攝)
司警發言人昨日在傳媒每日例會透露,接獲女事主母親報案稱,女兒在當日上午10時「離家出走」,至傍晚7時,女生始自行返家,於是母女一同往警局銷案,但在警方一再查問下,女生才將前述經歷和盤托出,原來,女生透過聊天軟件認識案中男生,兩人分屬不同學校,雙方亦同意發生性行為,但「出事」後,男生雖曾再次相約女外出,但女生就沒有理會。
司警其後邀請案中男學生協助調查,他承認與女生發生性行為,由於他只有15歲,警方未有將其拘捕,只將案件移交檢察院處理,亦已經向教青局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