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還有多少

「石棉瓦」紕漏
02/0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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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瓦」紕漏
「石棉瓦」紕漏

環保局日前處理氹仔一工地拆卸石棉瓦事件,再次敲中環保局處理有害廢料及監管等諸多不到位的「痛處」,相信以局長多年從事市政工程、衛生清潔、環保綠化等範疇的資深經歷,他本身又是土木工程的專業人才,絕對不可能不知道拆卸石棉瓦不當會有甚麼後果,惟事實擺在眼前,環保局針對拆卸石棉瓦的指引,已跟不上現實,既然指引東抄西襲,又沒有法律約束性,試問如何落實執行,懲罰有關人士或公司?為杜絕漏洞,環保局必須盡快提請立法會修例,亡羊補牢,未為晚也。

本澳舊樓之多,眾所周知,建於上世紀90年代之前的舊樓,幾乎都摻有石棉瓦物料。香港早於1996年立法禁止進口及出售鐵石棉和青石棉,2014年更實施《2014年空氣污染管制(修訂)條例》,全面禁止進口、轉運、供應和使用所有種類的石棉及含石棉物料。至於拆除石棉瓦物料,須於28天前以書面方式通知環保署,並須有專業人士在場監督及聘用專業拆卸公司進行,不妥拆除,會被監禁六個月及罰款20萬港元。

之所以對石棉瓦如臨大敵,皆因拆卸石棉瓦不當,令石棉瓦碎裂,它釋放的極輕纖維,可隨風飄散,傳播性極高,一經被人體吸入肺部,會是不可逆轉的結局,肺內組織會被纖維化,長久形成矽肺病、肺癌、胸膜或腹膜癌。一眾聖公會中學的家長可不是無的放矢,要不是有這群勇敢且有常識的家長站出來,相信很多本澳居民不會關注石棉瓦的禍害,當局由最初「懶懶閒」稱「無法進行是否含有石棉的空氣監測」,到最後「迅速」跟進事件,雖然當局之後稱「檢測無異常」,被環保人士強烈質疑進行檢測的時間不對,有取巧之嫌,但亦不得不承認問題存在,至於後續如何發展,要看當局的取態。環保局雖有《拆卸工程污染控制指引》,可惜徒具空殼,本澳要是有專業拆卸公司,就不會假藉外求?本澳同樣沒有這方面的專業人才,所以不能嚴格執行《指引》的細則,因為沒有這方面的專業認證,而《指引》沒有法律約束力,這才是「最痛之處」。

若按《都市建築總章程》,亦不過科處1,000至20,000元罰款,進一萬步,以是次環保局的做法,涉事工地根本當環保局「冇到」,其無牙老虎,可見一斑。

政府一直強調依法執政,現在就是依法的時候,沒有法嗎?盡快訂定就是,一個強勢政府,豈能任由無良公司任意鑽法律空子,把禍害留給別人承受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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