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過去多次偷渡來澳從事非法工作的越南男子,於1月30日凌晨經珠海游水偷渡準備入境時,被海關截獲。經調查後,該名越南男子過去曾因多次偷渡來澳從事黑工,以及因觸犯偽造交件、虛假聲明、禁用武器及違令等四項罪名,雖逃脫並缺席審訊,但仍被判處四年徒刑,有關刑期判罰已於今年1月9日生效。
司警發言人陳楚民指出,透過治安警進一步核對該名男子身份,發現有關男子是警方需攔截人士,該名男子涉及是一宗嚴重傷害他人身體完整性的案件。
案中被捕男子姓Nguyen,30多歲。案情指疑犯和其兄長與受害人為同鄉關係,案發前疑犯兄弟的另一名男同鄉向受害人借了三萬元。案發當日2015年12月22日下午二時許,受害人到債仔(即在逃男同鄉)位於下環街的住處上門追討欠款,追討不果並惹怒男同鄉。
其後債仔同鄉指使疑犯兄弟聯同另一名越南籍男子於同日傍晚六時許,在氹仔某娛樂場地盤外,以長刀及鐵鎚等攻擊性武器施襲,最終導致受害人重傷入院,疑犯等三名「刀手」施襲後隨即逃去無蹤。
受害人遇襲後頭部受重創及有生命危險,需送院搶救後直至2016年6月才能出院,由於受害人同為一名非法入境者及非法工作,出院後已被即時送往監獄服刑,相關刑期直至2019年3月才刑滿;而是次被捕疑犯,因在逃前已有多項罪名在身,加上被揭發的嚴重傷人、逃脫及非法再入境等罪名,該名越南男子即將面臨十年八載甚至以上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