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兩地警方合作偵破一宗涉及港幣3.8億元的盜竊公司財產、洗黑錢、轉移及隱藏贓物大案,涉案港男已於2016年3月在香港落網,而負責接贓、轉移贓物的本澳三男一女,前日被司警一網成擒,行動中起出約值4,000萬港元贓物,包括兩項物業、四輛名貴汽車、手袋、首飾、名錶、現金等,大批贓物儼如一個小型寶庫。
不過,比對3.8億元巨額資金,4,000萬元贓物,只佔約一成比例,那麼港男盜得的其餘贓款下落,卻是案中最重要的懸念,是否已被港警追回,不得而知。而任職商船公司前會計部副經理的港男身份,同樣引人入勝,他如何在事件未「爆煲」前的六年間穿公司「櫃桶底」3.8億元不被發覺?
司警昨午公布這宗特別新聞,發言人表示,被捕四人均為本澳居民,女嫌犯姓袁、32歲,報稱商人,她與馬姓港男曾經是情侶關係,2016年初兩人分手;袁女父親57歲,報稱裝修工人;袁女胞弟26歲,報稱外賣員,另外一名姓黃嫌犯33歲,報稱商人,他是袁女的現任男友。
三男一女前日被司警在本澳三個單位內拘捕,四人昨日已被移送檢察院偵辦。(陳宇東攝)
香港盜款 馬交轉移
案情透露,馬男於2010年至2016年間,在其任職的商船公司內,利用職務之便將公司合共港幣3.8億港元公款,轉移到自己銀行賬戶,直至最後期才被公司查數時發現,公司負責人馬上報警,香港警方於2016年3月拘捕馬男。商船公司其後發現有部分贓款已經流向澳門,於2017年3月向澳門司警報案。司警調查發現,2010年至2016年間,馬男先後將3,800萬港元轉賬至袁女賬戶,其中曾以現金存入方式,向袁女賬戶轉移2,500萬港元,而袁女亦曾將2,400萬港元,轉匯回馬男賬戶。司警相信袁女協助馬男轉移和收藏部分贓款,亦曾使用相關資金購買兩項物業、名貴汽車、手袋首飾等貴重物品。而袁女的父親和胞弟、現任男友亦涉嫌協助她轉移收藏上述非法所得。
被捕港男在本澳的前女友負責接贓,再將贓款購買大量名貴物品。 (陳宇東攝)
嫌犯似對紀念價值鈔票特別喜好,部分贓物是本澳及內地某年份的紀念鈔票。(陳宇東攝)
4,000萬贓物一鋪清袋
至本月29日,司警決定採取行動,分別在三個住宅單位內將四名嫌犯悉數拘捕,並搜獲過百個名牌手袋、多枚手錶、錢包、金飾及現金等贓物。袁女名下價值3,000萬港元的兩項物業(沙格斯大馬路、氹仔大連街)亦被司警扣押,此外還扣押了四輛總值240多萬港元的名貴汽車。司警同時凍結十個涉案澳門銀行賬戶,其中共有233萬港元存款。上述涉案贓款贓物總值約4,000萬港元。
司警展示嫌犯將部分贓款,購入本澳兩項物業及四輛名貴汽車。 (陳宇東攝)
司警表示,袁女自2010年起一直沒有工作,無法解釋巨額資金來源,鑑於有強烈跡象顯示四名嫌犯將上游犯罪所得或衍生的財產進行轉移、轉換及隱藏,司警將四人控以清洗黑錢及贓物罪,並連同案中扣押物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