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今日首次細則性審議《職業介紹所業務法》,委員會主席黃顯輝表示,委員與法律顧問探討法案一般性問題,包括法案對外僱政策帶來的影響、如何與其他現行法律相協調等。根據立法會主席批示,此法案審議工作需在今年三月16日完成,黃顯輝表示,委員會將密鑼緊鼓進行審議,若受其他因素影響未能按時完成,不排除會申請延期審議。
黃顯輝在會議後介紹稱,會上委員關注法案對職介所場地及收費的規範,以及與其他現行法律的協調情況。譬如,本法案條文禁止職介所向非本地居民和外地僱員提供服務,但現行外地僱員法以及出入境法規,則沒有禁止遊客和外僱自行尋找工作。委員會希望政府可以在外僱政策條文的邏輯上作協調,否則法案通過後可能會對職介所業務帶來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