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重點圍繞《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諮詢文本展開討論,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稱,有關計劃編制符合本澳的《文化遺產保護法》,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對澳門的要求和其他相關國際公約,將來也會作為城市規劃的參考。若日後工程期間破壞文物,《文化遺產保護法》已有罰則,至於不按規定起高樓是否應有罰則?她稱,現行的《城市規劃法》對於不同地段的建築高度都有所限制,即便《城市規劃法》實行之前,每一地段都會有規劃條件圖,城市規劃委員都會頒布高度,若不按照程序都是違法行為。
政府正展開《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公開諮詢。 (文化局圖片)
「換地權益」可解「都更」難題
文化遺產委員會委員鄭國強認為,諮詢文本基本滿足近十年來的社會討論,但仍有空間繼續發展和細化,例如營地大街周邊的趙家圍等一系列小巷子對於城市文化肌理的強化等。他也建議舊區不適宜加高發展的零散土地和與新填海區土地,通過「換地權益」進行協調,以解決「都市更新」中難題。
文遺研創協會理事長黃嘉輝表示,諮詢文本中部分定義解釋不清楚,圖文解釋含糊,景觀視廊部分具體範圍不清楚,裡面的建築如何處理等亦不明確。
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
將設景點擁擠程度標準
另外,諮詢文本內提出將對擁擠的景點制定承載力管理方案,例如設立擁擠程度的標準、警示系統等,梁惠敏表示,相關方案是針對歷史城區內公開對外開放的文物建築。現時大三巴人流管制方面,已有安全監察系統,藉助儀器定期監測及統計人流,未來將會向文物實體和市民公布訊息。局方日後也會聯合其他部門,結合對文物的影響以及人流疏散等因素,推出管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