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鋪匯款 受騙更快

老少痛失13萬
25/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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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少痛失13萬

「快遞、公安、檢察官」的電話詐騙三部曲仍然橫行本澳,不過為避免受害人查證或懷疑,騙徒又使出新手法,要求受害人到街頭隨處可見的當鋪(押店)直接匯款到指定銀行賬戶,不需要像以往過關到珠海銀行匯款,做案方式更加「快、狠、準」。近日就接連發生兩宗類似案件,兩名本澳事主合共損失超過13萬元。

騙徒手法又有更新,不需要到珠海銀行匯款,直接在當鋪內匯款,受騙上當更快。 (資料圖片)

兩宗電話詐騙案件均發生在本周一(22 日),一名70 歲老婦接到自稱快遞公司職員電話,稱在其寄出的包裹內發現違禁品,電話隨後依照「劇情」,被轉接至「內地公安局」。雖然女事主否認寄出藏有違禁品的包裹,但「內地公安」要求事主清空銀行賬戶「方便調查」,女事主自認清白不疑有他,遂按照對方要求,在住所附近一間當鋪向對方提供的、設在遼寧省的銀行賬戶匯出人民幣十萬元。

翌日上午,食髓知味的騙徒再次來電,這次變成「檢察官」,再要求事主繼續匯款「協助調查」,直到此刻事主才如夢初醒,懷疑受騙,隨即報警求助。

另一宗案件發生在一名22歲本澳女子身上,同樣是本周一,她於當日下午3時接到相同詐騙手法的電話,稱她寄往北京的一個包裹藏有違禁品,事主隨即否認,電話又被轉接到「北京公安人員」。

不受騙?再加一罪

「北京公安」向事主索取了姓名、身份證、銀行賬戶及存款資料等個人訊息,結果又指事主在北京辦理的一張信用卡涉嫌經濟犯罪,事主又再次否認,對方便表示案件仍在調查階段,會有負責的「檢察官」與事主聯繫。

劇情來到「檢察官階段」,事主隔日(23日)上午果然接到「檢察官」電話,稱雖相信事主清白,但需要事主將人民幣30,000元轉賬至內地相關賬戶,才能證明事主清白。女事主無奈之下,按照要求在皇朝區一當鋪內,將澳門幣32,000元(約合人民幣30,000元)匯入對方指定的賬戶。一直到她向家人提起此事,這才驚覺受騙。

司警表示,近日接獲多宗電話詐騙舉報,均是自稱快遞公司職員、包裹有違禁品云云,來電顯示為本澳手提電話號碼「+853-6XXXXXXX」。司警呼籲市民加強防範,並提醒身邊親友提高警覺,勿讓騙徒有機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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