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下屬放行無申報貨品

廉署揭海關處長瀆職
24/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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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揭海關處長瀆職

海關一名處長涉嫌利用職權,違法指示下屬不按照正常工作程序執法,放行一批被海關查獲未經申報的貨品,涉嫌觸犯《刑法典》規定的瀆職罪,昨日遭廉政公署揭發,案件目前被移交檢察院處理。

廉政公署昨日發出新聞稿,本澳某口岸海關執法人員,去年年初在檢查一間貨運公司提取的進口貨品期間,發現一批未依法申報而違法進口的貨物,當中更包括一些必須取得進口准照才可進口的物品,隨即依照《對外貿易法》規定,將未申報物品扣押充公,相關人士則被提起處罰程序。

海關爆出瀆職案,一名處長要求下屬放行無申報貨物,被廉政公署揭發。 (資料圖片)

保安司指示海關檢討

廉署稱,涉案貨運公司一名高級職員,得悉有關貨品被查獲後,便致電涉案的海關處長,該名處長隨即指示負責關檢的海關人員,放行被查扣的貨物。

依照《刑法典》,瀆職罪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昨日亦發出聲明,稱事件反映了海關內部監管和本澳口岸關務工作上,存在亟需正視的問題,已即時指示海關配合有關調查,並對涉事人員展開紀律調查程序嚴肅處理,並要求認真檢討內部管理與監督,確保海關隊伍廉潔奉公。

保安司司長強調,事件對海關權威性和對外形象造成嚴重負面影響,海關上下應深刻汲取教訓,落實整肅;領導和主管人原則應以身作則,嚴以律己。

海關則發出新聞稿表示,對任何違法違紀行為均一視同仁,絕不姑息,同時會檢討現有執法程序和監督機制,堵塞執法漏洞,防範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同時,海關將進一步加強人員的教育工作,提升人員廉潔守法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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