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接連發生兩宗嚴重交通意外,造成一死一重傷,當局有何措施規管駕駛者及制定懲罰措施,再一次令當局正視問題。澳廣視時事節目「澳門論壇」昨日探討本澳交通安全問題,有論者提出中港台、西方國家行之經年的扣分制,是否適用於本澳。贊成者認為,扣分制以漸進方式提醒駕駛者,若不改善駕駛態度,會佷快失去駕駛資格,這對大部分駕駛者來講,都有震懾作用;反對者則認為,實施強制性改善駕駛課程,會更有效用。
但原來根據本澳法規,例如兩年內再犯斑馬線不讓人,會被停牌,懲罰可算嚴厲;然而,昨日現場所見,大部分觀眾都贊成引入扣分制,認為對駕駛者多一重制約,始終有益無害,特別是重型車輛。代表治安警察局出席的嘉賓稱,當局計劃修訂《道路交通法》時,有關部門會聆聽不同意見,進行最後定案。
扣分制是否適用澳門?交通業界、坊會等有不同意見,最切身利益的駕駛者,又有何看法?
本澳現行法規中,雖然也有類似扣分制的懲罰制度,但需經法院裁定,耗時甚久,與中港台、西方國家根據道路監測系統判定有否超速、衝紅燈、逆線行車等危險駕駛行為,並由執法部門執行違例票控,差別很大。
有論者指本澳斑馬線過於繁多,不少更存在設計問題,有改進空間。 (陳嘉俊攝)
扣分加改進駕駛 雙管並行
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凌世威指出,現時整治交通安全需要新思維,建議當局參考內地、香港等做法,引入扣分制,每年累計扣分達到一定數量,或者需要重新學習相關駕駛進修課程,甚至停牌。凌世威認為,扣分制可以漸進方式提醒駕駛者即將失去駕駛資格,令其注重駕駛安全,也可以將一些不良司機「剔」出來。
不過,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理事長湯澤森則不贊成引入扣分制,指澳門現時一些設施不足,現有法律已經足以阻嚇駕駛者。
湯澤森建議,要求違規駕駛者「上堂」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相信在「時間就是金錢」的社會中,能更加有效減少違規駕駛。
修法時廣聽意見
代表治安警察局出席的交通廳警司馬超雄指出,警方對於設立扣分制持開放態度,亦指現時法規下,駕駛者在斑馬線不讓行人,兩年內若重犯會被停牌。
治安警交通廳警司馬超雄表示,澳門目前對於斑馬線不讓行人的處分不清,又指警方對引入扣分制持開放態度。 (陳駿騏攝)
馬超雄稱,這個處分不輕,一次斑馬線不讓行人,已經相當於內地制度扣六分(扣12分會被停牌)。馬超雄稱,當局計劃修訂《道路交通法》,相信有關部門會聆聽不同意見,進行最後定案。
街總社會事務委員會副主任梁寶瑩亦認同引入扣分制,她指出,當局對違例駕駛者的處罰,過程冗長,又要經法院判定,不若扣分制來得直接簡單。此外,她建議在學校及交通黑點附近,設置行人天橋、交通燈、減速帶等,確保行人安全。
部分斑馬線設計有問題
對於除扣分制以外的改善措施,湯澤森建議,在車輛轉彎位置設置斑馬線,會阻礙後續車輛行駛,若然將斑馬線移至稍遠處,駕駛者有更多反應時間,行人更安全之餘,車流亦可以更加暢通。對此,馬超雄稱,目前警員在市面上巡邏時,都會留意到交通設施情況,如果發現有改善空間,會適時向交通事務局反映。
對於改善交通安全狀況,凌世威建議,首要在道路規劃設計上著手,由於目前人車爭路情況嚴重,而隨著時人口、車輛都不斷增長的情況下,是時候考慮如何將人車分流。他又指,政府倡導市民選擇步行出行,認為必先要優化步行條件,現時不同區分、街道之間的步行線路沒有串聯性,將來在城市規劃上,應加強跨部門協調,做好步行系統設計。
市民郭先生表示,本澳引入扣分制,相信會改善大部分駕駛者的駕駛態度。 (陳嘉俊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