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分配「冰花男孩」善款

雲南官方遭輿論怒批
19/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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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官方遭輿論怒批
雲南官方遭輿論怒批

雲南昭通八歲小學生王福滿,早前冒嚴寒行走近五公里山路上學,其滿頭冰霜的照片在網上傳播後引起社會關注,更獲「冰花男孩」之稱,善心人士隨後紛紛為他捐款,但一些質疑聲也伴隨出現。有網友發帖稱「捐贈機構收30萬元(人民幣,下同)善款,『冰花男孩』僅得500元」。雖然雲南魯甸官方解釋稱,是擔心「一夜暴富」影響王福滿的健康成長,故其他捐款被用於其他孩子身上。但輿論怒火並未因此平息,質疑官方未尊重捐款人意願,擅自動用善款。

來自社會各界對「冰花男孩」的捐款,由雲南昭通黨委政府委託有官方背景的雲南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統一接收。不過,有內地網友本月15日在網絡爆料稱,從魯甸縣政府新聞辦得到的消息顯示,截至15日,當地收到公眾給「冰花男孩」捐助款項已達30萬元,不過,除最初學校發的500元外,王福滿未再獲得其他捐助金。

指一夜暴富不利成長

對此,魯甸縣教育局長陳富榮16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回應稱,目前王福滿家所收捐款約為8,000元,全部來自個人或組織的上門捐贈。他解釋稱,在整個魯甸縣,像王福滿這樣的「冰花男孩」還有數以千計,所以當地才會將接受的捐款,用來救助更多的學齡兒童,導致王福滿本人收到的款項並不多。如果將所有捐贈全部交付給王福滿,這種「一夜暴富」的畸形慈善反而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也辜負了捐助者們的初心。

70萬善款劃撥至11縣區

青少年發展基金會負責人則表示,當初發起「青春暖冬行動」的捐款活動時,已明言捐款是針對地區而非個人的,幫助對象是雲南省受寒潮影響較為嚴重地區的家庭經濟困難青少年、留守兒童,因此王福滿只是其中之一,捐款人應了解清楚後才捐款。

「冰花男孩」王福滿所在的學校舉行「青春暖冬行動」關愛資金發放儀式。 (互聯網圖片)

該會周三(17日)亦公布善款明細,指至今接獲3,579筆、共約50萬元捐款,而該會共發放70萬元善款,用於全市11個縣區的暖冬補助發放。

媒體指是對誠信機制的擔憂

不過,上述解釋並未得到網友認同,網絡上質疑和批評的聲浪連日來持續高漲。有網友表示,儘管救助更多同樣困難的孩子是好事,但也不能擅自替捐款人做主,決定這些為一個人而發起的善款的分配。又有人質疑「這樣重新分配是不是會優先分配給某些關係群體,再問一句,誰給你的權利」。

內地《錢江晚報》對此發表評論稱,善款如何分配,首先要遵從捐款人的意願。慈善事業「不能有吃唐僧肉的想法,更不能有見者有份的念頭」,貧困學生需要救助,但不是以偷樑換柱的方式來募集捐款。否則哪怕錢都用在正路上,也難免讓捐助人心存芥蒂。公眾的擔憂說到底是對誠信機制的擔憂,更想看到的是善款能不能以一種規範、透明的方式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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