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案 賭場巨劫帶出機密外洩

三男女轉發疑犯照 率先被捕
19/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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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女轉發疑犯照 率先被捕

本周二賭廳約半億現金籌碼巨劫案,司警昨日拘捕三名涉嫌轉發疑犯照片的男女,事緣三人未經許可,私自將巨劫案疑犯的「通緝令」在網絡社交平台上轉發,涉嫌觸犯「違反司法保密罪」,一經罪成,最高可被判監禁兩年或科最高240日罰金,至於文件發放源頭,司警仍在追查中。

司警發言人表示,目前正追查機密文件的發放源頭。 (陳嘉俊攝)

司警昨日在新聞發布上指出,前天(17日)於網絡社交平台上,發現有人傳播一張由司警局於本周二(16日)「賭場劫案」發出的文件,而此文件原意是發給各賭場監控及保安部,文件上亦清晰顯示該男子的相貌、身份資料及司法警察局要求娛樂場留意的內容資料。

司警強調,文件發出是要求賭場各部門協助警方尋找嫌疑人,屬機密文件,未經許可不能外傳,但網上出現這份文件,顯示有人不法地將文件拍下並外傳。司警認為,此機密文件外洩,對本案調查有一定程度的負面影響。

司警在17日發現文件外洩後,迅速調查發放源頭,並先後發現有三名本澳居民在社交平台及手機聊天軟件群組內轉發相關照片。司警首先鎖定兩名本澳居民,分別是任職文員、張姓50多歲本澳男子;任職莊荷、盧姓34歲本澳女子,司警懷疑兩人將案中的機密文件在網絡社交平台上轉發。

與此同時,司警亦發現同樣任職莊荷、謝姓54歲本澳女子,懷疑她同樣把機密文件轉載至手機聊天群組上。三人被司警帶往警局調查後,均承認曾把上述的「機密文件」上載至網絡及手機聊天群組。

司警以「違反司法保密罪」,將三人送交檢察院處理,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兩年或科最高240日罰金。司警亦呼籲所有涉及刑事案件的行為和內容,如處於司法保密階段,任何人如接觸或獲悉有關保密資料,都不應外洩,否則須負上相關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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