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第二階段的公開諮詢由本月20日展開,至3月20日止,諮詢期為60日。期間將舉行4場公眾諮詢會。
梁惠敏表示,《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編製則符合景觀管理監督,尤其是景觀視廊、街道風貌等方面的規定;建築限制條件,尤其是建築的高度、體量、樣式等方面的規定;城市肌理的維護措施及改造限制;建築修復準則。內容包括:提出11條須作特別保護的重要景觀視廊、19條須作特別保護的風貌街道線路、24處須作特別保護的區域或街道線路提出主要管理措施、城區內4類被評定的不動產及其相鄰地段的建築限制條件之制定原則和方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