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數據顯示, 警方去年全年共檢控車輛人行橫道沒有讓先多達1,677宗,相等於平均每日4.6宗。而然,在本澳人多車多的環境中,被檢控個案佔實際數字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雖然警方大力打擊,但新一年才剛剛過了兩個星期,本澳已經先後發生兩宗涉及斑馬線的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重傷。兩宗事故中的受害人在事發時,都是依法使用斑馬線橫過馬路,卻因此遭到不測,不禁令人質疑,斑馬線已變得不安全。
有街坊反映,上述兩宗嚴重車禍發生的路段向來都是人多車多,在居民上下班及學生返學放學的時段,更是上演一幕又一幕「人車爭路」的驚險戲碼。在法理上,駕駛者駛至斑馬線前必需先讓行人橫過;但在路面實際環境中,單單一條雅廉訪大馬路已有十多條斑馬線,駕車駛至每條斑馬線前就要「停一停」,無疑是寸步難行,亦會造成交通擠塞。
以發生致命巴士交通意外的俾利喇街為例,有坊會指出,出事斑馬線路段經常出現人車爭路,且幾方來車匯成一線,不管是繁忙時段還是平日,要不慢車就是塞車。倘有關斑馬線撤銷後,兩段俾利喇街將更暢順。
其實,在本澳車多人多路窄的環境下,無論是駕駛者或行人都想「快手快腳」到達目的地。很多時,前車駛至斑馬線前停車讓路,就會引來後面的車輛響號催趕,結果在設有十多條斑馬線的繁忙路段,很多駕駛者會選擇「狠心地」踩油衝過斑馬。
先不論到底相關部門在考量設置斑馬線時是否有進步的空間,但如果少了斑馬線,行人又是否願意走多一條街,在下一個街口才過馬路?
說到底,要取消斑馬線或把過多的斑馬線改為其他行人過路設施都並非一時三刻可以做到的事,只有司機和行人都能提高安全意識、在斑馬線上互相禮讓和遵守交通規則,營造安全、禮讓的交通環境,避免受到檢控,亦能減少「血的教訓」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