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司顧問重申電信用戶實名制

不涉言論隱私及企業交易
18/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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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期45天的《網絡安全法》公開諮詢下周三結束,法案建議訂立「電話卡實名制」,電信營運商需登記用戶真實身份資料,包括購買預付卡享用上網及電話服務,引起有關干涉言論及個人私隱洩漏憂慮。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陳軒志昨昨(17)日出席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表示,法案規範對象是政府部門及關鍵基礎設施,若要截取資訊必須獲得法院批准,監測工作只會留意數據流量,不會干涉言論、個人隱私及企業交易。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陳軒志、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楊崇蔚、司法警察局電腦法證處處長陳思晶及郵電局資訊科技發展處處長李廣亮,昨(17)日出席「澳門講場」,討論有關《網絡安全法》及現時網絡安全問題時稱,維護網絡安全要主動防守,網絡攻擊方法更是日新月異,制定《網絡安全法》有助網絡安全,參考歐洲及亞洲地區,同樣亦有《網絡安全法》的相關制度,強調政府與機構之間是互相合作,不會干涉言論、個人私隱及企業交易。

昨日出席時事節目「澳門講場」,討論《網安法》的陳思晶(左起)、陳軒志、楊崇蔚、李廣亮。 (梁啟迪攝)

有從事電訊相關行業的聽眾馬先生認為《網絡安全法》法案文本久缺具體規範,若負責人有缺失或不足,可能會面對罰則及刑責;同時他稱,過往幾年所見的網站攻擊均由澳門以外地區發起,未見有本地發起攻擊,質疑本地實名制的成效。

當局監測工作如流水不停留

陳軒志回應指,涉及技術層面的問題不會以法律詳細規定,否則在未來發展中法律會嚴重滯後;而文本所規範的對象是政府部門及關鍵基礎設施,只會對機構作出處罰。

陳軒志稱,現時全球面對網絡安全問題,澳門很難獨善其身,如數年前有公共及私人網站亦曾遭入侵攻擊及透過假卡套現,故有必要《網安法》保障本澳網絡安全。他更強調,當局合法截取資訊必須獲法院批准,形容監測工作如流水一般,一流過便流過,沒有機會保留,只會觀察水流有否異常情況,意即監測工作只會留意數據的流量,不會截取居民通訊或解構當中內容。

實名制截擊犯罪源頭

陳思晶表示,現時網絡犯罪組織有一系列生態系統,形成黑色產業鏈,犯罪分子多數因物流公司等保安不足,從而取得市民個人資料販賣,而實名制是在源頭截擊,防止犯罪組織盜取個人資料。

郵電局資訊科技發展處處長李廣亮補充,截至去年11月,全澳網絡用戶達211萬,預付卡用戶達138萬,未登記電話傳播垃圾短信問題顯著,建議使用實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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