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黃決議案今日續議

黃顯輝重申無法律約束力
17/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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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顯輝重申無法律約束力
黃顯輝重申無法律約束力

議員蘇嘉豪早前就立法會中止其職務之程序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議員高開賢、黃顯輝隨後提出《立法會全體會議議決的政治性質》決議案,連日來引發外界對於高黃兩人「以立法會權力解釋法律」、「干預司法獨立」的質疑。立法會昨日召開全體會議,原定就該決議案進行審議,但因其他議案眾多,昨日未能完成,留待今日續議。數日內多次做出解釋的黃顯輝,昨日在立法會再度重申,有關決議案並非法案,並無法律約束力,決議案的作用只是「說明」及「澄清」,並非「解釋法律」。

立法會議員黃顯輝重申,他提出的決議案並非要「解釋」法律,而是「澄清」。 (梁燦旭攝)

自高開賢、黃顯輝上周提出決議案以來,多位法律界人士及立法會議員均反對,認為是意圖干預司法。對於外界的質疑,黃顯輝早前澄清,之所以提出決議案,是因為有人(蘇嘉豪)向法院提出司法上訴,立法會作為當事人,經已受到影響,按照程序需要作出回應。他強調只是希望立法會作出政治上的解釋,無任何意圖影響司法。

他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再度回應有關問題,強調決議案的作用並非「解釋」法律條例,只是「說明」及「澄清」,而決議案也非法案,即使通過也沒有法律約束力。

32名議員躺著也中槍

對於有關爭議,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昨日表示,蘇嘉豪上訴中級法院的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他不應該就此案件或牽連的任何事發表意見,否則「又話我干預司法」。

他重申,任何議員的提案只要符合議事規則,都需要呈上大會討論,非立法會主席所能阻止的事,也不應該阻止。

對於多位法律界人士批評提案干預司法,賀一誠直言:「我一直都好尊重司法」,又明言,即使決議案有損立法會形象也「冇辦法」,「人在江湖一定要承受呢啲壓力」。

他又希望傳媒不要追問其他32位議員,他認為無論當時投支持票或反對票,所有議員都已經是「被告」,不應發表意見。他也承諾待法律程序完結,「專訪都行」。

立法會主席賀一誠稱,「人在江湖一定要承受呢啲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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