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類弱勢家庭幼兒可優先入托

本月29日接受申請
16/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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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局昨(15)日發出新聞稿公布,將「弱勢家庭幼兒優先入托制度」引入所有受資助托兒所。家長屬單親、殘疾或長期病患,且家庭存在經濟困難的三類弱勢家庭中的3歲以下幼兒優先提供全日班托兒服務。有需要的家長可於本月底至2月初辦理申請手續

社工局推出「弱勢家庭幼兒優先入托制度」,要求申請家長資格為單親、殘疾或長期病患而家庭存在經濟困難;幼兒年齡3歲以下。同時,申請家庭收入須符合以下標準(見表)。

合資格的家長可於本月29日上午9時至2月8日下午6時期間,登入社工局網頁www.ias.gov.mo填寫申請表;並於2月9日下午6時或之前,攜同已簽妥的申請表及相關文件,遞交至社工局總部或轄下各社會工作中心辦理手續。有關申請並非採取先到先得形式,市民於上述期間辦理手續即可,逾時不作受理。

申請家庭需提交以下文件:填妥及簽署的申請表、申請人與幼兒的關係證明文件副本、家團每一成員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家團成員的月收入證明文件副本、家庭狀況證明文件副本(單親、殘疾或長期病患證明)。辦理手續時,請備妥各文件正本以供核對。

如欲查詢詳情,可登入社工局網頁www.ias.gov.mo,或於辦公時間致電社工局兒童及青少年服務處83997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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