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正就制定《網絡安全法》(簡稱《網安法》)進行公開諮詢,新澳門學社認為當局被賦予越多監控權力,但大眾的私穩卻沒有保障,期望當局能完善公眾監督機制,確保足夠的透明度。
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蘇嘉豪表示,儘管當局一再強調《網安法》監控的僅為數據流量,但文本均無提及任何具體、有力的機制或措施,讓公眾信任當局日後不會藉《網安法》監控、保留、還原、轉移任何可識別的數據內容。
他又稱基本法規定如非得到司法機關批准,不得侵犯居民的通訊自由和秘密,但文本建議,當局能基於防範網絡攻擊,有權監察數據流量大小或數據包特徵等,擔心會造成截取互聯網資料合法化。
學社建議當局須承擔強制責任,包括實時公布曾向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索取數據的時間、數量、次數等資訊、當局向營運者發出的指引內容,以及當局因應《網安法》使用的監控設備規格與功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