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提督馬路某工廈內的一間的娛樂場所,去年九月被人爆格,損失現金、電腦等超過六萬元財物。司警調查後根據現場監控錄像鎖定嫌犯身分,發現案發當日任職地盤工的男疑犯馮某頭戴頭盔、以口罩遮口及手穿勞工手套作案,企圖不留下現場罪證。司警最終於今日上午在馮某任職的新口岸一個地盤內將他緝拿歸案。
嫌犯馮某承認因一時「手頭緊」犯案,由於案發前一日曾到事發工廈娛樂場消遣,因需要食煙關係出入娛樂場時被職員告知大門密碼。動了賊心的馮某案發當日順利用密碼打開大門後,再以硬物撬開娛樂場內櫃桶,取走裏面的現金以及手提電腦等財物。嫌犯又供稱,所偷的現金早已花光,而手提電腦亦以2,000元變賣。司警調查後又發現,48歲的涉案馮某原為一名慣犯,曾於1997年至2016年間4次在本澳及內地犯案,涉及搶劫、縱火、傷人及盜竊等,分別在本澳及內地各入獄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