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9)日上午續議《修改第9/2012號法律〈存款保障制度〉》法案,草案文本提議修改第9/2012號法律中第六條「訂定補償金額」中的第一點:「以存款人在啟動保障之日在參加機構獲保障的存款結餘,加上計算至當日的利息及扣除存款人…」。
建議將現行計算時扣除存款人債務的「淨額補償方法」改為「總額補償方法」,即毋須扣除存款人對參加機構的債務。
一常會主席立法會議員何潤生表示,委員會議商討後大家(委員會成員)都已有共識,包括政府會否就相關法案與銀行工會討論,法案將在今個月完成審議及出意見書提交至立法會大會。
另外,他提到,去年參與存款保障基金供款的機構根據供款比率0.05%計算,總供款7,665萬澳門元,現時總累積基金金額已逾4.9億元,超過政府預計的4.6億元上限。何指出,未來政府或會降低存款保障基金供款比率,甚至暫停,而方案可能會在今年再作討論。
一常會主席何潤生表示,現時存款保障基金供款超過政府預計的4.6億上限,當局未來或會降低甚至暫停相關供款比率。(陳嘉俊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