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船街一號」據了解建於上世紀20年代,距今有近百年歷史,但引起公眾注意是在2013年。因為當時工務局叫停這棟舊式樓房的拆卸工程,繼而又稱因為樓宇質量及結構問題再度動工,但後來該建築物被懷疑為歷史建築,因此工程再度暫停。
在2014年10月,文化局就此個案啟動文物評定程序,時任文化局局長吳衛鳴表示將展開保護工程,並稱有條件為其進行修復。
到了2016年5月,文化遺產委員會共16名成員以13比3的大比數,認為「渡船街一號」未達到文物標準。該建築的業權人之後向當局申請規劃條件圖;工務局則建議,需保留及按原來的外牆和屋頂修復現有建築物,維持樓宇外的開敞空間及保留圍牆。
「渡船街一號」三名業權人之一的劉秋林表示,在2016年建築未能通過文物評定程序,「挨了幾年終於見到陽光」,然而工務局最新的規劃草案就令他覺得十分出奇。他認為文遺會是十分專業的機構,既然認定該建築不屬於文物、不受文遺法規管,不解為何工務局要作此決定。劉秋林更質疑政府是「出爾反爾、誠信不足」。
劉秋林進一步指出,修復充滿難度,因為文化遺產委員會對此舊址稱:「難以修復」,故他們一班業主更束手無策;他又指若要修復會損失幾千萬!
另外劉秋林兒子在受訪時亦稱就算將渡船街一號保留下來,但文化局其實沒有發展計劃,總之就先保留下來。他認為有損失的只會是業主,不禁問了句:「係咪玩我哋?」
對渡船街一號究竟應否拆卸,澳門建築師協會會員大會主席梁頌衍表示,作為中國一個南方城市,渡船街一號這類建築物的存在體驗出過去一段歷史的情況,所以無論在建築物的歷史價值或形式,已經所剩無幾,所以具一定的保留價值。
當提到若保留修復的問題,梁頌衍稱外觀應該要復原,包括屋頂、外牆及圍欄這幾部份,內部的間隔改動及層高亦有條件作修改。他稱工務局或文化局都能達到修復工作,不應該一定要由業權人「埋單」;他續稱在歷史建築的保育與城市發展之間,政府與社會如何平衡這方面的發展,須具備更清晰的做法。
近年社會大眾越來越注重對舊有文化和建築的保育,亦有建築業界表示雖然「渡船街一號」不屬於文物,但有藝術、歷史和旅遊方面的價值需要保留。對此劉秋林表示,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位置和立場,個別人士以「藝術家的心境」去看待問題亦不出奇。劉秋林希望政府要作出平衡,希望到時規劃草案在城規會討論時,各委員可以根據專業判斷,給出中肯意見。